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明知犯罪而为之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