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盈利机构怎么申请
非盈利机构一般有慈善团体、文化交流促进团体等,属于社会团体范畴,应到民政部门或当地社会团体局办理登记。
申请非营利机构的登记程序为:
1、发起人(5人以上)、发起单位(3个以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县民政局提出筹备申请,县民政局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县民政局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3、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县民政局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或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向县民政局申请登记发证(填写社会团体申请登记表、章程核准表);
5、县民政局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准予登记,发给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