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作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买方取得准物权,即便交易过程中房屋被债权查封,也有权提出停止处分异议和排除执行异议。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 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抵押权预告登
预告登记与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是两种不同的制度,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属于行政管理制度。 2、实际功能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就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而言就是为了使得购房人在预购的房屋办理了
预告登记抵押具有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二、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
购房过程中是否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购房不是必须办理预告登记,但是办理预告登记可以有效的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20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
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单方面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购房者要加强与开发商的协商,另一方面,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这样就有了保证。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20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
预告登记作为一种准物权行为,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要重新订立合同,需要等预告登记失效后,才能重新处分标的物。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
开发商办了预告登记才给合同。因为需要房产抵押合同原件和主债权合同原件。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预告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