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之后,期领养条件为: 1、收养人的子女之前最多为1人; 2、具有抚养能力与条件; 3、没有不利于小孩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4、没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年龄在30周岁以上。
单身可以领养孩子,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孤儿在《民法典》中属于收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包括: 1、收养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收养人没有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3、收养人有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 4、收养人没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需要年满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