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孩子长大了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断绝关系,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① 父母和生父母反悔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领养孩子的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领养孩子可以在县级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手续。办理条件: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无
夫妻二人必须年满三十岁,医学证明无生育能力,并有抚养小孩的能力。这些条件符合,就可到民政部门申请准许就行了!
你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