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规避风险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 1、对于被邀请担任他人公司挂名法人代表的朋友,应该先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一个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然后再做出决定。如果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不正常情况,应当果断拒绝担任挂名法人代表,已经担任的应立即要求公司予以变更。 2、对于公司企业而言,应当合法诚信经营,不要请他人担任挂名法人代表。
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 1、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均承诺将于正式交房办理入住手续后若干日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但交房之后,部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两证。 2、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3、商品房预售合同猫腻多。 4、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行为视为法人的公司行为,由法人对外承担责任。 其次,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 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最后,本律师还是提醒一下大家,虽然当法人代表存在很多便捷之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 ①,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捂盘”惜售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会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其目的是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和便于销售。 这样一来,购房者很有可能在新楼开盘时买到位置不好的房子,最后在看房时才意识到问题。 这是购买商品房的一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