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还可以注册吗?商标被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人收到核驳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 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时,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只要符合条件,还是有可能注册成功的。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对法院驳回撤销仲裁裁决裁定不服的,对此类案件,当事人没有上诉权,也无申请再审权。
《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 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
审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管辖权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举证期限制度亦称举证时效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该在当事人双方约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 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举证将丧失要求法院接受证据、或丧失请求法院在审理时组织质证权利的一种诉讼期间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可以再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驳回起诉法条中的情形有: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
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是否要退回,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诈骗罪驳回民事诉讼即以诈骗罪是刑事案件驳回了民事诉讼的请求,因为其不属于民事诉讼范畴。众所周知,诈骗是刑事犯罪,不属于民事犯罪。 之所以诈骗罪驳回民事诉讼请求,是因为诈骗罪已经在之前被以刑事案件处理,所以民事起诉将不予受理,可见,法院对于诈骗罪驳回民事诉讼是有一个时间点的,也就是先以何种案件定性受理,则以何种案件受理,不能转移至其他性质案件。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