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