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纯的高利贷行为,在我国仅仅属于违法行为,尚构不成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能对放高利贷的人作出相应的刑事处罚。 2、依据民间借贷司法和解释的规定,借款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的四倍。 超出部分无效。
倘若您不幸遭遇高利贷欺诈,建议您首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如果经过警方深入调查核实后,证实这确实构成了诈骗罪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借款人,您无需再承担还款义务。 毕竟,高利贷本身就是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借款者仅需支付本金以及法律条款允许范围内的利息便已足够。 而所谓的“诈骗”,则是指诈骗人意图通过各种手段非法获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其行为特征包括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我国没有高利贷罪,与高利贷有关的罪名只有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单纯的放高利贷不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高利贷是民间借贷行为,归民法调整。 但如果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经侦对高利贷立案标准主要是: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即可以追诉立案,判定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高利贷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时是有效的。 只是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约定利率,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遇到高利贷恐吓可以报警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如果对高利贷的行为是知情的,则犯法。 如果不知情,则不犯法。 高利贷活动中,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