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是否给vip客户插队可以自行决定,其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银行和普通储户之间是储蓄合同关系,vip客户对银行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依照民法典的等价有偿原则,银行可以给予vip客户办理业务时一定程度上的优先权,并在专门储蓄业务窗口实行vip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