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忠三(襄阳)律师事务所
请问,公司的车牌给公司员工使用,车辆是员工自己购置的,只是车牌是公司的,与其签订免责协议生效吗,有员工离职仍在使用改车牌,公司单方面发表免责声明可以吗?
免责声明不能对抗第三人,若公司将车牌给员工用存在过错(如明知员工不具有驾驶资格等情形)则应当与肇事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