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志刚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
老板拖欠工资,拖了快三个月了 我现在离职了,但我在任职期间,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 这样算违法行为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拖欠工资,都可以去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的规定: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房子2月15到期,房东要求涨价1000,否则就搬走,但是过年期间中介也放假,看不了房,这种能告他吗?
合同到期后需要有新的合同成立和生效才能够继续租住。但新的合同因为租金达不成双方一致的合意,合同不能成立。双方自愿、平等协商,都没有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告房东。当然实际生活中在合同到期之前,如果没有租到新的房子,会对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
没有提前书面申请空置房减免物业费,原因业主不知道,物业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那业主是否必须自己承担损失,与物业无关吗?现在应该怎么缴纳物业费?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答复,四川省还没有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规定。其答复第2条内容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若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的(比如设施设备的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物业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但因物业公司擅自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或是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的物业费。该答复的网址是:https://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8954765
律师您好,三人入室殴打小三致小三脸部被抓坏,小三连同其母亲还手,且追赶至小区楼下,事后小三报警,要求10万元赔偿,打人者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可不可以告其敲诈勒索?小三目前正在做伤害鉴定,这种情况属于什么
需要看所谓小三的伤情程度,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则有可能承担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程度,也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法,被行政处罚。
就是我们开了一家店和商场签订的合同的是不允许开第二家卖相同内容的店子 但是现在商场要引进第二家 算不算商场违约
可以主张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对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但需要证明另一家是经营的相同内容,这就可能造成对方已在此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