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九年义务教育劝退学生犯法吗
你好,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所以,九年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对于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只能教育批评,不能开除或者劝退。
林业用地,可以放置简易看护房,铺设小平方水泥地面吗?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更改用途。但是你的意思可能是为了看护林地,并不是大片整改,建议再咨询相关林业局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法》还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要求当地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非基本林地的管理 非基本林地的土地来源属于耕地。农民将耕地用于发展林业生产是受经济效益的驱动,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是利国富民的举措。应该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农民发展桑、茶、果、竹和速生丰产林等商品经济林,积极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但这个过程涉及到农业资源的再分配,涉及到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和种植品种的调整。因此,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权益。要坚持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得强制推行统一种植和统一经营,更不能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将耕地用于植树造林就误认为其土地就是林地了。
你好,我老公不让我出门,出门时必须和他说,他同意了我才能出去,平时不听他的他就骂人,这算是限制我对吧15953850050
你好,如果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可以报警,对方可能涉嫌非法拘禁。
你好。我与男性聊天没见过面,信息很暧昧。他媳妇发现了和我要精神赔偿2万属于敲诈么
你好,如果你明知对方有家庭还有对方保持不正常交往关系会影响到对方家庭的稳定,虽然属于道德范畴,但可能会产生经济纠纷或其他案件。
股东无偿还能力又不还钱构成诈骗嘛
你好,需要进一步其案情,确定是刑事诈骗还是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