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婚内已我的名字银行贷款,我老公做担保。现在离婚了他不承担这贷款怎么办?我们离婚协议写到各自债务各自承担。那他这贷款是不是就不用给我还
你好,婚内债务一般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贷款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们双方已经约定债务归各自承担,但银行仍有权利基于婚姻存续期间申请的贷款起诉你们双方。如果约定了该笔债务由你前夫承担,你可以在承担责任之后向你前夫进行追偿。
老板拖欠工资,拖了快三个月了 我现在离职了,但我在任职期间,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 这样算违法行为吗?
我想起诉离婚了然后我俩名义有80000万块钱贷款,早上是起诉离婚怎么判
如果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的贷款,你俩都有义务承担,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分割,或者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只要双方均同意分配方案即可。
开庭时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按撤诉裁判后,原告还能再起诉吗?原告(买房人)在定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起诉,要求被告(卖房人)退还定金,法院认定定购协议有效,但原告是在定购协议约定的时间起诉的,原告没有
可以起诉,特殊情况除外,具体参考以下条款,最高院关于民诉法最新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诉法》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是否退还定金需要法院结合双方证据及事实来确定定金是否应当退还,具体可以再和律师详细沟通。
你好:我家车被追尾了,交警认定了对方全责,肇事者不是车主,双方都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你好,协商不成需要起诉肇事者和车辆所有者,及其投保保险公司,向其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及住院期间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可以和律师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