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盈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红谷律师事务所
两个事,1.四个子女,父母生前房子赠与给三个子女的房子,房本也改名了,另外一个子女打官司还会要到这房的份额么2.如果这三个子女有一个不同意卖房,另外两个人可以起诉卖房么
已经办理产权变更,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受赠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接受赠与,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房子已经归属三个子女,另一个子女无权主张。三个人受赠且未约定各自份额,该房屋就属于三人共同共有,另外两方欲出售该房屋,另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出售,只能要求分割份额。
投资公司,劳动用工纠纷
请问是什么纠纷,具体情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