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凡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泉狮律师事务所
寻物启事的悬赏广告支付酬金,但是后期发布广告者拒绝支付酬金,拾得遗失物者可以基于留置权拒绝返还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信赖利益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都是什么意思?怎么区分?
(一)悬赏广告的性质属于附条件的单方单方法律行为(单方允诺行为),当要约人完成规定的行为为承诺(行为承诺),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合同成立,即合同之债建立。因此须基于合同之债支付报酬。(二)信赖利益损失赔偿,即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 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履行利益,又称为积极利益或积极的合同利益,是指债权人基于债务人的履行行为直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中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就是为了补救非违约方所遭受的履行利益损失,让债权人处于同债务被履行的状态。
我们结婚没有领结婚证,结婚后我爸付了首付款,买了房子在女方一人名下,可以追溯到首付款的记录,在法律上来说,这房子属于女方一人吗?
您好,(一)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合法婚姻关系,属于非婚同居关系,并非夫妻关系。(二)房子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三)同居期间的其他共同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希望律师的解答能帮到您。
两年前公司里任法人代表,有合同买卖纠纷,但是在2019年12月9日通过变更已经不再是公司法人代表。但是前几天之前的合同纠纷判决被申请执行,而我依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被限制了高消费,请问这个可以申诉吗?
(一)您有权利提出执行异议。(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人群范围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三)您可以证明非上面所述人群。 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我之前为一个朋友担保贷款,现在朋友无法还款,法院已提起诉讼,请问我是否可以退出担保?如果最终此贷款无法偿还,是否会影响到我的子女的就业、出国学习等相关事项呢?
(一)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二)如果无财产可以强制执行,你有可能会被拉入失信人黑名单。影响消费,出行及孩子择校。(三)你可以还款后,起诉你的朋友进行追偿。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工作时间受伤,去医院的时候家属要求走工伤不走医保,说后续都可以报销,但是目前查了一下工伤报销手续很繁琐,员工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们公司承担的,钱也不多,如果不报销
(一)如果单位给员工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直接申报工伤就可以,并且大部分赔偿项目都可以由国家基金报销,单位负担还小。(二)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就只能单位全部承担,理赔的时候最好签个协议。(三)走工伤程序不繁琐,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就可以。(四)单位一个月内不申报工伤,员工也可以准备材料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