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承忠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
车子被朋友借给无证驾驶人员,对方知道驾驶人员无证挡住驾驶人员发生碰撞 报警让交通警察处理,交通警察说这个属于治安管理处罚 移交派出所,现在派出所扣留我的车辆快两个月了,对方车辆鉴定9000多说要给对方
我买了一套房,口头协议是半年时间付完首付,微信聊天内容有谈到半年时间,现在未到六个月,对方要没收我的交付的定金,请问我能反要求对方赔偿吗,然后怎么维权?
你好,你现在可以要求对方到时间履行合同,对方不履行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订金。鉴于你现在对于首付款交付时间没有合约,你要固定好你们之间卖方认可你在六个月内支付首付款的沟通记录。一般买房肯定是有合同的吧,现在对方要扣你的订金是否是根据合同认定你违约?所以你有对方认可你六个月内支付首付款的证据就能证明你们达成了新的协议,你还未违约。目前来讲,应该是你还没有支付完首付款,所以你现在还不能主张对方违约,只有等你支付完首付款,对方不配合过户,那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我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的试用期填写的是半年,但实际执行的试用期是一年,这样的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我该如何证明自己对试用期是一年?我的工资单和转正申请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要三年以上的合同才能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公司这样构成违法,六个月之后你就转为正式员工了。首先你的工资单如果一直是试用期的工资,是可以作为没转正的证据的,转正申请也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好是有公司同意你转正的书面文件,如果记载的时间是你入职一年后,那公司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就固定了
我唯一一套住房现在没钱还月供被银行起诉,准备开庭了,我后续应该做什么保障我自己的合法权益,确实没钱还,疫情期间断供。如果拍卖了唯一住房,我是就等法院拍卖完返还我都余款呢?还是怎么申请租房租金
你好,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唯一住房可执行的三个条件】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子拍卖以后有余额会返还给你。租金预留申请也要写申请书交给法官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且共同还贷的,买房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之后房产证上可以再加上另一方的房子吗?加名字时如果仍旧未婚,产权是否共有,占比如何?
可以加名字,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如果加名字时没有结婚,也是属于共有财产,不过是按份共有,如果你们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份额,如果不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就按照平均分配,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