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丹律师
上海-浦东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但是承租人想要押金拒不腾退房屋,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承租人物
按照约定,你可以将承租人的物品搬出,但这一做法确实有一定法律风险。在采取这一行动前,你应:1、保存承租人明确提出解约的证据,如这一证据不充分,建议你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人,明确表示因承租人提前解约之违约行为导致租赁合同解除,且应保证这一书面通知已送达承租人,否则在法律上不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2、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限合理期限让他搬离。3、限期未办理的,报警,保留报警及出警证据。4、搬出过程全程录像,或由非利益相关的第三方见证。即便做到上述准备,但因你搬出承租人物品给他造成财产损害损失的,正常情况下还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是这一赔偿责任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分配。
丈夫婚前欠下很多债务,婚后要我跟她在外面一起借了钱还给别人,借条写了两个人的名,因为各种因素现在要离婚,女方要怎样才不用跟男方承担债务?
政府授权我公司做当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管理服务工作,现我公司与各网点签订服务点管理协议,对其进行管理,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是否合理?现服务网点经营人将我们公司投诉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说我们违法收费,欲
首先,需要看政府与你公司签订的授权文件中,是否明确禁止你们收取相关费用。如果有明确禁止,那么你们属于违法收费。如果文件中未明确禁止,这可能涉及到授权文件的定性问题,即该文件属于行政协议还是民事合同。根据最高院的既往判例,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协议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行政协议的,毕竟协议目的是为了事先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涉及到了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责了,当然,定性一般最终还是取决于文件内容。再次,如果属于民事合同,因为你们进行管理需要投入成本,收取一定服务费符合市场规律,只要你公司与各网点签订的管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收取服务费,那么你们收取费用是合法的。如果属于行政合同,收费可能就存在违法风险了。最后,如果你们收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通知,可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卖房子,我是卖方,买方准备付一部分房款,但在未付清全款时要求过户,然后他拿房产证去抵押,然后付清余款,这么做风险大吗?但又想要促成交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有更多的保障
债务人明确跟我说过,公司只是用他弟弟的做法人,他才是实际控制人,电话我有录音。他弟也跟我明确了,说他哥是黑户办不了营业执照,所以用他的名字办营业执照。请问这样可以查封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