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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海外上市公司工作十年,现公司因退市,裁撤了我们部门,也没有安置我们,通知我们,我们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能获多少补偿?

梦*涵 陕西-西安 劳动工伤 2020-11-14 14:4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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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龚小红律师

    龚小红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 2020-11-14 17:45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您已经在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了,可以要求单位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七条的规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第四十六条,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您这边可以向单位主张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还有不明白的,您可以电话直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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