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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二个人签的工程施工合同(与开发商现在己经竣工。但是工程款领超了,多领了600万的房子,多领的房产他占为己有,没有用到工程上,多领的一我没有签字,二是不知情,三是他自己占用。开发商起诉了,说是不当得利,让我也跟着承担责任,这合法吗?

流*t 浙江-绍兴 建筑工程 2021-02-05 09:1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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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芝丽律师

    张芝丽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 2021-02-05 09:27 回复

    开发商不知道你们两人之间应该由哪个人承担责任,所以起诉时一并列为共同被告,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说是正常的诉讼策略,开发商起诉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最后如果承担责任就看具体的签领中的相关证据及你们两人之间与开发商所签的合同中的约定。因为合同是你们两个一起和开发商签的,所以在这个合同里你们两个可以理解为是一个责任主体,返还义务也是一起的,只不过财产在他的占有之下,所以具体的返还行为应当由他履行,但如果他不履行的话,你是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当然这只是初步分析,没有看到合同和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是个参考意见,只有在全面了解证据的情况下律师才有可能给出比较全面和准确的意见,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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