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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停在路边,被行驶中的公交车撞上。对方全责,车辆事故较大,修车时间估计20天左右,在这期间对我出行,工作带来不便。我车车辆事故后所产生的折旧费等。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或者是补偿?

骨*- 上海-浦东 交通事故 2021-07-01 10:2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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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志峰律师

    符志峰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 2021-07-01 14:2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问的问题,这一块儿在法院存在争议,很多法院是不支持车辆折旧费的,最高法院对于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的态度为: 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对于您修车期间正常产生的工作生活的合理交通费,可以要求肇事者承担,比如公交地铁合理路线出租车费用等,但是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票据。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打我电话或者加微信免费法律咨询156517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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