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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了的合同的效力

合同纠纷 2020-08-28 21:02 标签: 成立 合同 效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内容作出了承诺的,合同并不会立即成立,要等到承诺生效后,合同才会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承诺的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承诺期限的起点】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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