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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 2020-09-02 02:53 标签: 买卖 合同 管辖 法院
首先应该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法院的有效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法院的书面协议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其次。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有效的管辖法院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合同未实际履行,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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