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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可否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其他 2020-08-27 00:43 标签: 过错 方可否 第三者 要求 赔偿
不可以但是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度向过错方提出赔偿主张。对于什么是“第三者”,目前的立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立法空白,没有故意侵害配偶权补救方面的关于第三者责任立法,仅依靠《婚姻法》及解释无法追究第三者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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