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红是李某明的姐姐,04年李某明在买房时借用了姐姐李某红的名字。06年,李某红因购买房产时身份被借用,受到贷款政策限制,于是借用李某明的名义购买房产。
兄弟姐妹,一家人,以对方的名义买了房子,李某红原本以为不会有问题,却没有想到这一次,以借款的名义买房成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在李某明眼里,李某红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家里的钱都由李某红掌控。当李某红想把以弟弟名义购买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时,李某明坚决不同意。他认为房子的贷款是父母的钱还的,不能给李某红。面对弟弟拒不配合,李某红气愤地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明帮忙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红向法院提交了房产转让合同、借款及还款凭证原件、物业费收据等证据材料。还有他母亲证明房子贷款由李某红本人偿还的证言。
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房屋虽登记在被告名下,但系原告以被告名义购买。原告交了首付还了贷款,并且实际使用了。房子的所有权应该属于原告。故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争议房屋归原告李某红所有,被告李某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将争议房屋过户给原告李某红。
借名买房有风险,借名买房多是亲戚或朋友之间。因为关系密切,相互信任,很多人不会签书面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借名买房的事实很难认定,名人也很难拿回自己的房产。更何况,万一被借名人擅自卖房,即使证明了借名买房的事实,也无法收回房屋,只能要求被借名人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被借名人,部分城市有首套房贷和首付的优惠政策,但被借名人在买房时不能再享受这些政策,部分限购政策可能导致购房支出增加。另外,如果借名人贷款买房,未能按时还款,会对被借名人的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想通过别人名义买房,需要先搞清楚房子的性质,能不能在市场上交易。借名买房者应与被借名人签订协议,或尽可能留下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买房时,名人要保留好相关证件,如首付汇款单、房贷还款单、完税证明等。,可以充分证明购房款是借款人的实际出资。为防止被借名人擅自处置或出售房屋,被借名人还应保留装修证明或物业费、水电费等缴费证明,也可能要求被借名人协助办理房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