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自愿辞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劳动工伤 2023-01-16 19:31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以下原因解除合同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1.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呢?
1.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自愿辞职可不可以要求补偿的内容,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