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6周岁可以打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的劳动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3、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4、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5、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6、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