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2、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无法进行调解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4、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怎么咨询劳动仲裁?
1.可以直接拨打“12333”,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全国统一投诉电话。
2.劳动仲裁按下列程序办理:
3.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
4.经审理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席。
5.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作出裁决。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的内容,大家可以详细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