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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出现安全事故死一人隐瞒上报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 2023-03-11 03:06

非煤矿山出现安全事故死一人隐瞒上报怎么处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那么事故处理程序要求是怎样的呢?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事故发生地打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四、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五、矿山事故发生日,应由县级以仁人民政府或者授权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我们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把安全预防落在实处,才能够有效的预防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露天矿边坡安全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包括确定合理的边坡参数,选择适当的开采技术和制定严格的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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