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前房产离婚要怎样分
婚姻家庭
2020-08-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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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离婚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
2、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以前不同省市的司法实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3、《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