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之后后悔了,在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 对于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你和公司都是自愿协商达成以房产抵充提成的约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违法情形,这份协议本质上是有效的,但需要完成法定的房产转让程序才能真正履行。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房产合同无效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产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房产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房产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房产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产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分割。 2、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已获得合法证书的拆迁安置房,毫无疑问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且其交易方式及风险承担等方面的规定完全遵循正常房屋的流程和规范;然而,对尚未取得证书的拆迁安置房,则需对其实际状态加以细分考量,确保交易过程中的各项细节准确无误。
共有产权房屋动迁补偿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根据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方式不同材料的提交也是不同的,情况如下: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