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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能不能公告送达

婚姻家庭 2020-08-12 02:49 标签: 离婚 案件 能不能 公告 送达
在夫或妻一方下落不明时,起诉离婚可以公告送达。
离婚案件是解除人身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是不可逆转的,必须要双方都在场,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是不能公告送达的。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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