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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资料

婚姻家庭 2020-08-12 16:34 标签: 男方 提起 离婚 诉讼 需要 资料
男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男方要提供能证明夫妻双方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还要提交身份证明,起诉状之类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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