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了离婚赔偿男方多少金额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四种情形并不含兜底条款,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上述情形,才是离婚损害赔偿意义上的过错方,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包括一方出轨,如果不能被认为符合上述情形的,则并不能构成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因此老婆出轨了离婚赔偿男方的费用,关键要看老婆的出轨行为是否符合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如符合,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涉及损害赔偿标准,由于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故一般法院会根据按照最高院关于民事侵权案件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精神赔偿数额。另外作为无过错方,也有权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有过错方少分。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