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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遗嘱应该如何撤销呢

婚姻家庭 2020-08-16 05:44 标签: 遗嘱 应该 撤销
对于遗嘱的撤销和变更,有下列法律规定:
1、《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上述规定,有权撤销遗嘱的是遗嘱人本人,遗嘱人有权撤销的是其自己原先所立遗嘱。撤销遗嘱时须遵循“新遗嘱取代旧遗嘱”、“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才能撤销”的原则。遗嘱人撤销遗嘱的方式有:
1、立新遗嘱撤销原遗嘱;
2、书面声明原遗嘱无效;
3、以具体行为表明撤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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