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有什么证据

婚姻家庭 2020-08-16 19:30 标签: 证明 继承 遗嘱 法律 关系 成立 证据
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明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