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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婚姻家庭 2020-08-17 13:35 标签: 应该 变更 撤销 公证 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知,遗嘱人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之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同时,《遗嘱公证细则》第22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遗嘱人申请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应到原公证处办理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撤销遗嘱声明书或新遗嘱应写明原立遗嘱的时间、经办公证处和公证书编号,并将声明书或新的公证书附原公证卷内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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