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前提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0-08-1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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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
婚姻
前提
1、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按照有关的司法解释,该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的当事人之间缺乏有效的结婚合意,违背婚姻法条五年有关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故以受胁迫而结婚为婚姻可撤销的法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