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贪污罪怎样定义

刑事辩护 2020-07-30 18:56 标签: 贪污罪 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论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处罚金。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