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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是指哪些人

刑事辩护 2020-08-02 16:10 标签: 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依据监护权取得方式可以将监护人分为四种,包括:
(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赋予;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遗嘱监护人是指,由未成年人父母生前遗嘱指定;委托监护人是指,接受委托临时取得监护权。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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