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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抚养费能否追偿

婚姻家庭 2020-07-28 19:14 标签: 离婚 抚养费 能否 追偿
夫妻双方离婚,实际上受到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了。如果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一致,首先,就是抚养权的争夺了,然后就是抚养费的问题了,要不要抚养费,要多少,怎么支付,这都是问题。
有的夫妻在离婚时简单处理,只要孩子,另一方给不给抚养费无所谓,觉得凭自己完全能抚养孩子,可是,离婚后没多久就后悔了,原因就是如今抚养孩子需要的费用太高了,那么该怎么办,离婚后能不能索要抚养费呢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与否不受影响。故子女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主张抚养费,而且,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也有权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当然,子女毕竟是未成年人,需要直接抚养的父母一方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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