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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人钱

劳动工伤 2020-08-25 16:27 标签: 老板 工人
【法律意见】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克扣或者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结算工人工资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工人工资结算表》,施工单位直接发放工人工资。发放工人工资必须由工人本人签字领款。
施工单位克扣或者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的,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论处。
当施工单位与工人发生工资纠纷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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