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屋出租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产纠纷 2020-08-11 06:31 标签: 房屋 出租 办理 手续
1、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2、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3、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4、抄表底数字。包括电表数(预付费插卡电表则需记清结余金额,合同终止时清算),水表数(同上),燃气表数(同上)。合同签订以前,表底数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以后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移交房屋钥匙,门禁卡,车位等。如果需要的话,出租方带承租方到物业登个记,管理严格的话,还需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登记。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