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