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收益权的内容是由交易双方根据其依附的基础权利的不同以及交易的特殊需要,以合约方式对其内涵与外延加以约定,故可以认为,债权收益权是指通过双方约定其权利内容并能独立于债权而交易的一种财产性权利。
债权收益权具有可分性。
权能与权利相分离,在物权中最为明显。
所有权人可以将所有权中的部分权能与所有权本身相分离而单独转让给其他人,在其物上设立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以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
而债权虽为相对权,但其内部亦存在的多项权能可以明确分辨,这就为权能与权利的分离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