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包括:
1、对预售方擅自改变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坐落、结构、层次、质量与条件。预购人要求按原合同履行的予以支持;预售方无法提供原约定房屋的,预购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原合同,并由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
2、对预售方延迟支付期限的,亦按以上处理。
3、对预售方以广告或其他方法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情况、误导他人预购其商品房的,则认定买卖关系无效,对预购方造成的损失,由预售方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