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不服,在接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天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的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作出工伤认定劳动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会在收到材料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查同时作出决定。
如果在60天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复议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