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前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1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2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