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应该对自已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仲裁庭也有权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
逾期提交的,仲裁庭有权拒绝接受。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而且,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或者虽提交证据但不能证明其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的真实性没有表示异议,可以视为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