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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主体是谁

公司法务 2020-08-18 19:16 标签: 确认 股东 资格 诉讼 主体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诉讼主体为股东与公司,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就股东资格存在争议的,应将争议双方列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公司也可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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